公募基金又现“老鼠仓”!
11月27日,四川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信达澳亚基金在任基金经理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、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,四川证监局对其罚没超154万元。wind数据显示,该基金经理为信达澳亚基金李淑彦。
公告显示,李淑彦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信达澳亚基金,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“信澳匠心臻选”的基金经理,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“信澳周期动力”的基金经理。
李淑彦在任期间,负责上述两只公募基金产品(以下统称为信澳基金组)的运作计划、实施、追踪、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,并对所辖基金运作中涉及的交易行为负责,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。
调查发现,李淑彦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违规行为。公告显示,李淑彦与张某程关系密切,张某程知道李淑彦公募基金经理身份。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,李淑彦向张某程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澳基金组交易“迈得医疗”“金一文化”“洛阳钼业”“太钢不锈”“圣龙股份”“中触媒”“润禾材料”“拓尔思”8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。
此外,李淑彦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。2023年8月31日,李淑彦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组交易“中国卫星”“中国卫通”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,明示、暗示张某程从事相关交易。同日,张某程控制使用“张某程”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同期于信澳基金组账户交易上述2只股票,趋同交易金额共计240.74万元,趋同交易盈利14.29万元。
四川证监局表示,上述违法事实,有基金公司相关文件、证券账户资料、银行账户资料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、通讯记录等证据证明,足以认定。李淑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基金法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,构成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。
对此,四川证监局决定,对李淑彦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14.29万元,合计处以140万元的罚款,累计罚没金额超154万元。
公开资料显示,被罚当事人李淑彦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。2012年至2015年,先后在博时基金、永赢基金任研究员。2015年5月加入信达澳亚基金,历任研究员、基金经理助理,现任副总经理、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研究咨询部负责人。
截止今年三季度末,李淑彦在管规模为37.29亿元,在管基金数量共6只,分别为信澳匠心臻选、信澳周期动力、信澳匠心严选、信澳鑫享债券、信澳鑫瑞债券、信澳匠心回报混合。
上述被罚所涉的两只基金信澳匠心臻选、信澳周期动力业绩也差强人意,截止2024年11月28日,年内业绩分别为-3.63%、-4.80%,年华回报率则分别为-0.90%、4.12%。